银发局

重庆养老与旅居政策

4条现行政策
3类

重庆已收录的建设、运营、消费补贴与旅居专项政策,按发布时间倒序。每条附原文或权威报道链接。

政策列表

重庆市运营补贴
发布
2026-09

普惠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每张床位每月 100 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对经认定的普惠养老机构,按实际收住老年人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 100 元运营补贴。

  • 补贴对象:经认定的普惠养老机构
  • 标准:每张床位每月 100 元,按实际收住老年人数核算
  • 配套:普惠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 配套:贷款贴息、担保贴费、租金减免、利率优惠等扶持政策
重庆市消费补贴
发布
2026-09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入住机构抵扣比例 40%,居家上门 50%,月最高补贴额度 800 元。

  • 补贴对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 入住机构养老服务消费抵扣比例 40%,居家上门 50%
  • 月最高补贴额度 800 元
  • 养老护理员按职业技能等级分档补贴,最高 3 万元
重庆市建设补贴
发布
2026-02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南岸区办事指南)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依据渝民发〔2018〕43 号)

自有产权建设新增床位 50 张以上:市级每张 1 万元 + 区级每张 5000 元;租赁产权(租期 5 年及以上)新增 20 张以上:市级每张 5000 元 + 区级每张 1000 元。

  • 自有产权:新增床位 50 张以上,市级 1 万元/张 + 区级 5000 元/张
  • 租赁产权(租期 5 年及以上,区级租赁国有资产 3 年及以上):新增 20 张以上,市级 5000 元/张 + 区级 1000 元/张
  • 申报条件:依法备案、入住率达 50% 或依法运营 2 年以上
  • 享受建设补贴后运营年限不得少于 5 年
  • 同类标准见江津区:自有产权 50 张以上市级 1 万元/张;租赁 20 张以上市级 5000 元/张
重庆市运营补贴
发布
2024-10

江津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与入住救助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接收江津籍老年人入住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 100 元/人/月奖补,按床位规模分档设年上限;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入住享机构收费救助。

  • 运营补贴:接收江津籍老人 100 元/月/人
  • 分档上限:100 张以下 ≤5 万元/年;100—300 张 ≤8 万元/年;300 张以上 ≤10 万元/年
  • 申报条件:备案满 1 年且入住率达 50% 以上
  • 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500㎡ 以下 2000 元/月,500—1000㎡ 3000 元/月,1000㎡ 以上 4000 元/月
  • 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人入住机构满 30 日后可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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