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周期 12 个月,通过「民政通」信息系统运行。
- 补贴对象: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
- 实施周期:12 个月
- 各省具体抵扣比例与月度上限以本省实施方案为准(如重庆:机构 40%、居家 50%,月最高 800 元)
- 补贴面向照护服务消费,旅居产品不在其列,对外宣传注意边界
国家层面已收录的建设、运营、消费补贴与旅居专项政策,按发布时间倒序。每条附原文或权威报道链接。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周期 12 个月,通过「民政通」信息系统运行。
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养老服务工作意见:到 2029 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 2035 年更加健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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