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 2.0 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面清单 16 项 + 负面清单 16 项,规范引导旅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原 2025 年 3 号文同时废止。
- 支持打造温泉、非遗、茶咖、中医药康养等主题旅居产品,鼓励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 支持依法盘活旧厂房、仓库、老旧建筑和「边角地」发展旅居项目
- 支持旅居经营主体数智化转型,拓展线上营销、预订、定制、结算服务
- 支持培育旅居管家专业队伍,建立「旅创人才库」
- 红线:农房租赁不得超 20 年,严禁「长收短付」「明租暗买、名租实售」
- 红线:未经审批不得改扩建农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出村」「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