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共 7 章 78 条,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补贴
- 支持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与机构养老床位联动
- 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加强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
- 健全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岗位评聘制度
- 用人单位应支持子女履行护理照料义务,保障其依法享有的护理假
四川已收录的建设、运营、消费补贴与旅居专项政策,按发布时间倒序。每条附原文或权威报道链接。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共 7 章 78 条,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